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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系关于实验项目的制定与管理办法


一、《实验项目》是组织实验教学和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应按照国家有关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校统一规定的内容、格式,由系组织教师结合实际认真撰写,经系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验项目》根据性质可分为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三类。验证性实验是指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按预先规定的内容和方法,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进行独立操作,以验证理论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提供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

三《实验项目》选择应遵循下述原则:符合实验教学目标的总要求、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能力的培养、类型力求典型全面、反映现代科技水平、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

四、教学过程的管理

1.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项目》,准备好实验教材、统一格式的实验报告、《教学计划执行表》和《教学进度表》认真备课。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基本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设备的使用方法。每个实验尤其是新的实验必须做好预实验,对实验现象、结果以及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都做到心中有数。

2.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项目》,确保实验教学课程、实验项目个数和实验学时数的开出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结合实验教学检查、实验室评估等加强对实验教学过程和质量的监控,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

3.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项目》,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把好考核的质量关。

4.化学与化工系将采取抽查、评估等手段对《实验项目》的实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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