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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的场所,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

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未经允许不准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三、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未认真预习或回答指导教师提问不合格者,须重新预习,方能进行实验。

五、实验准备就绪,须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填写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水源等,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七、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停气,将所用仪器设备复位,做好环境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相关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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